日前,发改委、自然资源部、住建部、铁路总公司联合发文<关于推进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 >。
意见指出:新建铁路选线应尽量减少对城市的分割,新建车站选址尽可能在中心城区或靠近城市建成区,确保人民群众乘坐高铁出行便利。高铁车站建设要规模适当、经济适用,切忌贪大求洋、追求奢华。新建铁路站场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,应当严格执行土地综合开发的边界和规模要求,扣除站场用地后,同一铁路建设项目的综合开发用地总量按单个站场平均规模不超过50公顷控制,少数站场综合开发用地规模不超过100公顷。
附件下载:关于推进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(发改基础〔2018〕514号)声明:本文由城乡规划博客(ChinaUP.info)整理发布,转载请注明来源。
暂时没有评论!